首页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第二十一条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资格。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