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经核准出口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二)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 (三)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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