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制度,规范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促进对外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优惠贸易协定(以下统称“相关优惠贸易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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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