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出境人员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
进出境人员不得携带违反国家禁止性管理规定的行李物品进出境。
进出境人员携带国家限制性管理规定的行李物品进出境的,应当符合限额、限量要求,依法提交许可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进出境人员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
进出境人员不得携带违反国家禁止性管理规定的行李物品进出境。
进出境人员携带国家限制性管理规定的行李物品进出境的,应当符合限额、限量要求,依法提交许可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