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进出境人员可以自行向海关办理行李物品进出境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