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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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