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行李物品”,是指进出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包括随身携带、分离运输的物品等。
“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是指进出境人员以分离托运方式运进或者运出的本人行李物品。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行李物品”,是指进出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包括随身携带、分离运输的物品等。
“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是指进出境人员以分离托运方式运进或者运出的本人行李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