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分离运输、过境的行李物品

第三十一条

过境人员获准离开海关监管区的,海关按照进境人员予以监管。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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