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分离运输、过境的行李物品

第二十九条

进出境人员申报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本人有效的进出境证件、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清单等材料。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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