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处置第十九条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准许进境的行李物品征收税款。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