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查验第十六条海关可以使用设备、工具、工作犬等对进出境行李物品实施查验,并依法取样。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