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 第九十五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九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