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 第八十一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二节 权重法第八十一条商业银行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为10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权根据实际风险水平对其中部分资产的风险权重进行调整。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