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

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二节 权重法

第七十五条

租赁业务的租赁资产余值的风险权重为100%。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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