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 第七十五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二节 权重法第七十五条租赁业务的租赁资产余值的风险权重为100%。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