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二节 权重法第五十六条商业银行计量各类表外项目的风险加权资产,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理方式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