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二节 权重法

第五十六条

商业银行计量各类表外项目的风险加权资产,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理方式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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