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可以按照本办法附件3的规定审慎考虑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风险抵补作用。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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