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章 资本定义 / 第二节 资本扣除项第三十九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递延税资产外,其他依赖于本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超出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应从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