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资本定义 / 第一节 资本构成

第三十二条

核心一级资本包括: (一)实收资本或普通股。 (二)资本公积。 (三)盈余公积。 (四)一般风险准备。 (五)未分配利润。 (六)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七)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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