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 第三节 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第一百七十一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有权根据单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及操作风险事件发生情况,提高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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