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七章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 第六节 监测报告
第一百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各类风险相关数据,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以获取、清洗、转换和存储数据,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满足资本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等工作的需要。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 第六节 监测报告
商业银行应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各类风险相关数据,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以获取、清洗、转换和存储数据,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满足资本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等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