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章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 第二节 治理结构

第一百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高级管理层还应定期评估方法和工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定期听取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工作的汇报,履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体系的建设、验证和持续优化等职责。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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