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七章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将压力测试作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压力测试结果确定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压力测试应覆盖各业务条线的主要风险,并充分考虑经济周期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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