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 第一百零四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二节 标准法第一百零四条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按照本办法附件14的规定分别计量基于敏感度方法的资本要求、违约风险资本要求和剩余风险附加资本要求。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