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教指委和专委会相关研究内容和工作事项,如需以教指委和专委会名义向社会公开,需报请教育部同意。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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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