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五章 工作制度第十七条教指委和专委会相关研究内容和工作事项,如需以教指委和专委会名义向社会公开,需报请教育部同意。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