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五章 工作制度第十六条各专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教指委同意,召开有关专题会议,研究本专委会工作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等事项。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