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四章 委 员

第十二条

委员享有权利包括:

(一)以委员身份深入基层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

(二)以委员身份独立或联名向专委会、教指委或教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报告;

(三)以委员身份独立或联名申请承担教指委和专委会设立的学术研究项目。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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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