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条
第四章 委 员
第十条
教指委委员由基础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研究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教育教学名师组成。各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4年。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委 员
教指委委员由基础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研究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教育教学名师组成。各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