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条

第四章 委 员

第十条

教指委委员由基础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研究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教育教学名师组成。各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4年。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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