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有权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保险资金运用情况、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有关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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