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二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核准。 重大股权投资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