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五十六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隐患。投资资产发生大幅贬值或者出现债权不能清偿的,应当制定处置方案,并及时报告中国保监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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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