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以及其他资金。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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