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入境检验检疫第七条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在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船方必须立即向入境口岸海关报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