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入境检验检疫第十五条海关实施登轮检疫时,应当在船方人员的陪同下,根据检验检疫工作规程实施检疫查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