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商会、协会可以参照本办法,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会员提出的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交具体的政策措施建议。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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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