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投诉处理

第十六条

投诉工作机构在受理投诉后,应当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情况,依法协调处理,推动投诉事项的妥善解决。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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