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煤炭的检验监管工作。 主管海关按照职能分工对进出口煤炭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