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拍卖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企业申请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企业已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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