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拍卖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拍卖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拍卖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延期拍卖或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