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拍卖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拍卖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拍卖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拍卖企业应当给予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企业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