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拍卖从业人员及拍卖活动

第二十七条

拍卖企业有权查明或者要求委托人书面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拍卖企业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的瑕疵。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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