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拍卖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拍卖从业人员及拍卖活动第二十四条对委托人送交的拍卖物品,拍卖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建立拍卖品保管、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