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拍卖从业人员及拍卖活动

第二十三条

拍卖实施前,拍卖企业与委托人应当就拍卖未成交的有关事宜或因委托人中止或终止拍卖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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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