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七条
第二章 调查申请
第七条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二)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的说明; (三)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所针对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四)国内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造成负面贸易影响的,关于负面贸易影响的说明; (六)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调查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二)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的说明; (三)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所针对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四)国内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造成负面贸易影响的,关于负面贸易影响的说明; (六)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