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委托其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等具体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单位名单。
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单位负责现场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 制定机关
- 应急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