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制定机关应急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