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水利行业其他业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