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信用信息应用第二十二条全国水利监管平台撤销、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即行终止。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