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示

第十一条

公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应坚持合法、客观、及时、规范、必要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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