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示
第十一条
公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应坚持合法、客观、及时、规范、必要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示
公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应坚持合法、客观、及时、规范、必要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