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六章 菌(毒)种和样本的对外交流第二十九条从国外引进和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