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菌(毒)种和样本的对外交流第二十八条国家对菌(毒)种和样本对外交流实行认定审批制度。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